法华经讲演录

安乐行品第十四

 

太虚大师讲述

民国十年秋在北京

 

安乐行品第十四

 

乙二 明一乘行

丙一 所行之行

 

唐窥基法师玄赞科判中,计分三编:上编自方便品至持品,共十三品,明一乘之境;前已释竟。以下为中编,专明一乘之行。在此编中、共有二品:首为安乐行品,释所行之行;次为从地涌出品,专释能行之人。欲明能行之人,必先明所行之行,故明一乘行编中先有安乐行品。

 

法华论谓求三乘果者,说于大乘而取非大乘,为第六增上慢人。其所已集之功德尚非无上,不堪闻受此经。如建功者未至殊勋,岂足当髻内明珠之上赏!此品正明已堪得此会归一乘之无上功德者,获佛说是经之赐,正与有大功者被赐明珠无异。为对治此增上慢,故有此品。

 

十无上中有力无上,而力无上之三力中有持力,其通释所持之法与能持之人者,为法师品。但释能持之人者为持品。至专释所持之行者,则为此安乐行品。前在法师品中,如讲末世法师说法仪轨等,亦明一乘之行。然此但于一乘境中带明之行,未为正明持是经者所行之行,为欲正明行者之行相,故有此品。

 

离危险怖畏曰安,适身悦心为乐,威仪可轨、语言有则曰行。凡能安住于法,则在浊恶末世中,即可远离怖畏,身心安乐。以行为因,以安乐为果,此为安乐行之依主释。若安住于远离险怖之法,即行即安乐,安乐即为行之自身,并以表示行之性质,此为安乐行之持业释。又因能安住于法,而身口意三业以住于法故悉皆悦乐,由是能自行法并能教人行法,使此妙法得流通于世,此为有观安乐行。若知一切法相当体空寂,毕竟无所安、无所乐、无所住、无可行,是为真安乐,是为真安住于安乐法而行,是为真能于末法宣扬是经,此为空观安乐行。若知一切法虽体性空寂,而业用之相不坏不杂,业用虽不坏不杂而亦无定相可取,此为中道安乐行。

 

丁一 启请

 

尔时、文殊师利法王子菩萨摩诃萨白佛言:“世!尊是诸菩萨甚为难有!敬顺佛故,发大誓愿,于后恶世护持读说是法华经。世尊!菩萨摩诃萨于后恶世,云何能说是经”?

 

文殊师利为菩萨之上首,前品诸菩萨既已发誓持经,故问如来行何方法,始能于浊恶末世中流传解说此经。盖已将前所信受领解者,力为荷担,而期与诸菩萨众实力奉行矣。能说是经者,必先能行、能证而后始可为人解说,故以能说赅括一切观行等。

 

丁二 开示

戊一 详答因安乐行行

己一 标答

 

佛告文殊师利:“若菩萨摩诃萨,于后末世欲说是经,当安住四法。

 

四法者、即下文之四行是:一、正身行,二、正语行,三、意离诸恶自利行,四、心修诸善利他行。

 

己二 显大

庚一 正身行

辛一 长行

壬一  标处

 

“一者、安住菩萨行处、亲近处,能为众生演说是经。

 

安住著,心契是理,身习是事,行之纯熟了无不适之谓。行处、谓心所游息依止之处。亲近处、谓亲习接近之处。凡心之所缘,身之所接,茍非契于正法理性者,皆非菩萨之行处、亲近处也。

 

壬二 别释

癸一 明行处

 

“文殊师利!云何名菩萨摩诃萨行处?若菩萨摩诃萨住忍辱地,柔和善顺而不卒暴,心亦不惊;又复于法无所行而观诸法如实相,亦不行不分别,是名菩萨摩诃萨行处。

 

行、即观行。自住忍辱地句至心亦不惊,为有观安乐行,盖以如实观智为先导而起于行也。凡小乘法以离欲为本,而菩萨法则以无嗔为本,若不能无嗔即不能利人,处此浊恶世中,将无往而不为烦恼之所动摇矣。菩萨以忍辱为住,住于忍辱,如住于地,喻如大地能容摄一切山海、草木、众生,而一切有情、无情亦不能离地而别有所住,尽当安住于是也。住忍辱地一句为下三句之总纲。菩萨入世度生,所作之事非能顺于世间之心欲,所有贪著五欲生死之法,菩萨悉愿使之舍离,故往往为恶众生之所怨害。菩萨以忍辱故,所有对此怨害之语言、行动,尽离粗犷之习。又以忍辱故,不但于众生之怨害不加违拒,且能顺于二空之智以为修习,使不见有我法,不见有众生法,不见有损害之法,不见有嗔恨之法,故曰柔和善顺,此名怨害忍。怨害之相不一,或为饥寒逼迫,乃至打击苦痛等事,受之者恒易轻卒暴动。菩萨以忍辱故,内无所动而无有卒暴,是名苦逼忍。菩萨官于无生法性,心常与实相之真理相应,对于一切外境外缘之动扰,恒觉其心清净有如虚空,故能不惊,此名谛察法忍。以上、均名有观安乐行。

 

菩萨复以如实之智,观于众生及法,究竟都非真实。故虽行于一切法,而不分别执著于所行之相,因能照了于一切法之真实自体性相。譬如菩萨行忍辱法,以照见我、及众生、及辱者、忍者皆假相故,虽行忍辱,自不执著于我忍及我所忍之辱之相,是谓于法无所行及能观法之实相也。此为空观安乐行。

 

然但观空而不修有行,将滞著于小乘而无所利,故菩萨不专以空为观行。又但观有而不修空行,将滞著于生死而无所证,故菩萨不专于有起分别。故曰:亦不行不分别。菩四于空有两俱无住,若心有住即为非住也,此名中道观安乐行。

 

以上总名菩萨摩诃萨行处,为身、语、意、心四行之通因。

 

癸二 明亲近处

子一 初亲近处

 

“云何名菩萨摩诃萨亲近处?菩萨摩诃萨不亲近国王、王子、大臣、官长;不亲近诸外道、梵志、尼犍子等,及造世俗文笔、赞咏外书、及路伽耶陀、逆路伽耶陀者;亦不亲近诸有凶戏、相叉相扑,及那罗等种种变现之戏;又不亲近旃陀罗、及畜猪羊鸡狗、畋猎渔捕诸恶律仪。如是人等或时来者,则为说法,无所希望。

 

先应离四恶缘。国王、王子、大臣、官长,为一时有权力之人,以世缘深重,故其行动未必尽合佛道。若与亲近,不随顺则受种种烦恼纠缠之逆境损害,若随顺之则受非分名利供养之顺境损害,均为害道之增上缘,此应离损害缘者一也。外道、梵志,已见前释。尼犍子、亦名离系子,谓离于人世羁缚,即现由印度流入英美之瑜伽外道。其生活务简单,亦修禅定,求神通,自谓永得解脱,与婆罗门教已稍有异。世俗文笔赞咏,指诗文词言。外书,指教外文字。攻世俗文字者,易令道心散乱。路伽耶陀、即顺世外道:其说谓万有悉由四大而成,四大不外质力二者,物质不灭即四大不灭,无轮回之法,无出世之法,悉顺世人之心欲而行。反其说者,即为逆路伽耶陀,以其学说务与相反,故名为逆,亦称左顺世外道,言与顺世外道之见相左也。以上诸外道,皆为互相诤论斗议之法。由其具有种种恶知见,自执以为是,故于平等真如常住普遍之真理永不相应,亲近则有妨于正见,此应离恶见缘者又一也。凶戏及相叉相扑为戏,皆凶恶游戏之事。那罗能涂面扮演,变现幻状,盖优伶之类。言此种种游戏,能败坏善业,扰乱心性,故菩萨不应亲近,此应离坏乱缘者又一也。旃陀罗、为婆罗门四巨姓外之一,号称劣种人,执诸贱业。畜猪羊等及畋猎渔捕者,为造恶业以资生活之人。近之则增长恶缘,故不当亲近,此应离恶业缘者又一也。以上四种,菩萨但不应与之亲近而已,并非拒不与言。若有来者,亦应随宜说法,而不希望其有所利养与受其赞叹也。

 

“又不亲近求声闻比丘、比丘尼、优婆塞、优婆夷,亦不问讯。若于房中,若经行处,若在讲堂中,不共住止。或时来者,随宜说法,无所希求。

 

此应离劣友缘。求声闻果者志在小乘,若菩萨具有佛智,遇此小乘人,亦可随缘摄受。但此系初发心菩萨,始获闻一乘境之行者。一与亲近,则彼声闻人亦自各有其修证独得之处,菩萨或为所移以致退堕,或因所见互异致起争论,反碍进修,故不与亲近为最合宜。若来问法,则亦当随宜为说。然亦即说──此大乘之妙法─

─之即已,并不希求其必能领受也。

 

“文殊师利!又菩萨摩诃萨,不应于女人身取能生欲想相而为说法,亦不乐见;若入他家,不与小女、处女、寡女等共语,亦复不近五种不男之人以为亲厚。

 

此应离长染缘。能生欲想,谓能令彼起爱欲之想。言菩萨不应存此心而为女人说法,非谓不应为女人说法也。小女、即幼女,处女、守贞不字者,寡女、已无夫者。五种不男之人,谓生来便不具男根者,以刀除去者──如阉宦是,遇男变男遇女变女嫉妒不能淫者,半月变男半月变女者,或男或女随时变移无定者。以上各种,菩萨应不乐见、不与语、不与亲厚者,为此非法器,徒致增长不清净法,于宏法无益耳。

 

“不独入他家;若有因缘须独入时,但一心念佛。若为女人说法,不露齿笑,不现胸臆;乃至为法犹不亲厚,况复余事!不乐畜年少弟子,沙弥小儿亦不乐与同师。

 

此应离讥诃缘、非轨缘、及散乱缘。独入女子家,非即便有过失,特易渐生过失,且召讥嫌,故不独入。至不得已独入时,则如入险途,应即一心念佛。既以摄心清净,兼望佛力加被护持净戒也。露齿笑为轻笑,现胸臆为无仪,均属非轨,并应远离。畜年少弟子、沙弥小儿及与同师,则均不免任教育保护之责,事至纷扰,亦非菩萨志存宏道之时所宜也。

 

以上种种,皆教菩萨之律仪。离此十恶缘,即为菩萨之修戒行也。

 

“常好坐禅,在于闲处修摄其心。文殊师利!是名初亲近处。

 

此释修定行并总结也。一切恶律仪之法既无不远离,由是守护六根不令放逸,能与禅定相应此为由戒生定。恶缘之处既不应亲近,益显善缘之处当亲近耳。

 

子二 第二亲近处

 

“复次、菩萨摩诃萨观一切法空,如实相不颠倒,不动、不退、不转。

 

此下释修慧行,为由定生慧也。约分为二:初、空观,后、有观。自观一切法空句至无碍无障,共十八句,为空观,兹逐次释之:一切法皆由遍计所执而有,先有种种我,如世间有士夫等我,出世间有预流等我。世法中有五行、五常等法,佛法中有六根、六尘等法。皆因妄心分别,遂见有我法可得。而究其体性,毕竟空寂,故曰一切法空。以人我、法我二俱空故,一切法之实体于以显现,故曰如实相。以随顺于遍计所执,遂依之起颠倒所生染法,若随顺真如实法,即为清净依他起性故不颠倒,以上为三性空观。由观一切法空,显于平等实相,远离颠倒,故法体常住不动。凡可进退移转者为动,以能动故或随上品进转,或随下品退失。有为法若是,无为法不尔。此于空观之中,一一显法体之实相。

 

“如虚空无所有性,一切语言道断,不生、不出、不起。

 

虚空无所有,亦无能有,故无能得无所得,二得俱无是即真如性,故为言语理路之所不能达。生、出、起三相,皆有为相,即有变异有毁灭。若实相平等常住,无毁灭相故无生相,无变异相故无出相、起相。

 

“无名无相实无所有,无量、无边、无碍、无障。

 

以分别故有相,以分别相故有名,法体离于能遣所遣,故非名相所能到,故曰无名无相。以言语道断名相不及故,一切妄法遂于实相上均无所有。以下四句,更显法体之超妙。无有三世之相可得、为无量,无有十方之际可得、为无边,离一切烦恼障、为无碍,离一切所知障、为无障。以上十八句,为三观中之空观。

 

“但以因缘有,从颠倒生,故说。常乐观如是法相,是名菩萨摩诃萨第二亲近处”。

 

此为有观。一切法空既为真空,一切法有即为妄有。虚空、国土、三界、五趣、四生一切法境,莫不由迷妄想成,由无明生起,故曰以因缘有,从颠倒生。此特略说其义耳,能常作有、空两观,即能破人、法二我执,离烦恼、所知之二障,是即菩萨摩诃萨第二亲近处也。

 

辛二 重颂

壬一 颂住安乐行

癸一 劝示

 

尔时、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:“若有菩萨,于后恶世,无怖畏心,欲说是经,应入行处及亲近处。

 

此一颂半颂劝示,谓劝行此安乐行而示以应安住之处也。

 

癸二 别颂

子一 颂外人境有法二处

 

“常离国王、及国王子、大臣、官长,凶险戏者,及旃陀罗,外道、梵;至亦不亲近增上慢人,贪著小乘三藏学者,破戒比丘,名字罗汉;及比丘尼好戏笑者,深著五欲求现灭度诸优婆夷,皆勿亲近。

 

此前一颂半,颂离损害、坏乱、恶业、恶见四缘。后三颂颂离劣友缘。三藏、指小乘之经、律、论三藏。名字罗汉,谓非真阿罗汉。现灭度,谓于现法中求究竟安乐,亦称现法涅槃。如在家、出家实未能离于五欲,而但求现世一生之安乐清净者,非解脱生死之涅槃也。以上均言应离。

 

“若是人等,以好心来,到菩萨所,为闻佛道,菩萨则以无所畏心,不怀希望而为说法。

 

此二颂、颂不离。闻佛道、谓闻修行成佛之道。不怀希望,谓不希望其名利恭敬,与必能荷担佛法也。

 

“寡女、处女、及诸不男,皆勿亲近以为亲厚。亦莫亲近屠儿、魁脍、畋猎、渔捕,为利杀害,贩肉自活,炫卖女色,如是之人皆勿亲近。凶险相扑、种种嬉戏,诸淫女等,尽勿亲近。莫独屏处为女说法,若说法时无得戏笑。入里乞食,将一比丘,若无比丘,一心念佛。

 

此六颂、颂离四处。不男、谓非法器之众生,如前已释。魁脍、细切肉之人。畋猎、射击禽兽者。为利杀害,为谋生之利而以杀害生命为事。炫卖女色,指业淫者。屏处、独处也,屏处为女说法,则有乖仪轨。

 

“是则名为行处、近处,以此二处,能安乐说。

 

此总结也。无所畏等名为行处,离外恶缘等名为亲近处。以上总明外离恶缘,为行处、亲近处。

 

子二 颂有空法行处

 

“又复不行上中下法、有为无为、实不实法,亦不分别是男是女,不得诸法,不知不见,是则名为菩萨行处。

 

此颂有空二观为菩萨行处。不行、即于法无所行,为无法执。上、指佛法,中、指三乘之出世法,下、指世间法。有为、谓有生灭法,无为、无生灭法。实、即有实体之实法,不实、谓实体上分位之假法。以上颂法空。亦不分别为男为女,此为无众生执。不得诸法、不知、不见,谓我所有法空、及知者见者空也,以上颂生空。

 

子三 颂中道境亲近处

 

“一切诸法空无所有,无有常住,亦无起灭,是名智者所亲近处。颠倒分别,诸法有无、是实非实、是生非生。在于闲处修摄其心,安住不动如须弥山。观一切法皆无所有,犹如虚空,无有坚固,不生、不出、不动、不退、常住一相,是名近处。

 

此颂中道实相观为菩萨之亲近处。空无所有,谓有为法空;无有常住,谓无为法亦空。一切诸法有无、虚实、生灭之相,悉由因缘颠倒分别而生,而诸法之实体,唯是平等真如一真常住。故若了自心,则一切无有坚固之法,悉皆无有。菩萨惟修摄其心常住一相,即住于无所住,亦无住而无不住也。

 

壬二 颂得安乐果

 

“若有比丘,于我灭后,入是行处及亲近处,说斯经时,无有怯弱。菩萨有时入于静室,以正忆念,随义观法。从禅定起,为诸国王、王子、臣民、婆罗门等,开化演畅说斯经典,其心安隐,无有怯弱。文殊师利!是名菩萨安住初法,能于后世说法华经。

 

远离诸恶,住于佛法,故心无怯弱;无怯故安,因安故乐。后五句结之。

 

庚二 正语行

辛一 标劝

 

“又文殊师利!如来灭后,于末法中欲说是经,应住安乐行。

 

此标举应住之处、以劝诸菩萨也。

 

辛二 别示

壬一 长行

 

“若口宣说,若读经时,不乐说人及经典过,亦不轻慢诸余法师,不说他人好恶、长短,于声闻人亦不称名说其过恶,亦不称名赞叹其美,又亦不生怨嫌之心。

 

此释应离七恶。乐说人过,及说经典过,轻慢其余法师,及说人长短,均为言语之过,为说经时所应远离。智度论云:善人相者,不自赞毁,不赞毁他。又说经典过,及慢余法师者,大都为大乘、小乘互较优劣等事。若称名说其过恶,则阻其向大。若赞声闻小乘人之美,则使信大乘者心志不坚。以上六种,均为应离之语恶。无怨嫌声闻之心,似属意业,然既存是心,则易出诸口,故亦应戒。

 

“善修如是安乐心故,诸有听者不逆其意,有所难问不以小乘法答,但以大乘而为解说,令得一切种智”。

 

此释善修安乐心。盖所住者安乐行,能住者心也,故应善修此心。不逆听者之意、为契机,答必以大乘法、为契理。令得一切种智,则为菩萨之体佛心也。

 

壬二 重颂

癸一 颂修安乐行

 

尔时、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:“菩萨常乐安隐说法,于清净地而施床座,以油涂身,澡浴尘秽,著新净衣,内外俱净,安处座,随问为说。

 

此颂安坐净身、随问说法。

 

“若有比丘及比丘尼、诸优婆塞及优婆夷、国王、王子、群臣、士民,以微妙义,和颜为说。

 

此颂和颜演说微妙法义。

 

“若有难问,随义而答,因缘、譬喻,敷演分别。以是方便,皆使发心,渐渐增益,入于佛道。

 

此颂方便答问、令他饶益。难问、谓疑义未能通达之处,举此为问,故曰难问。方便、谓以善巧之语,使难问之义通达,卒以佛理启发其向道之心也。

 

“除懒惰意及懈怠想,离诸忧恼,慈心说法。昼夜常说无上道教,以诸因缘、无量譬喻,开示众生,咸令欢喜。

 

此颂自除恶染、勤宣法义。对于世间染污之法,不妨懒惰而不为,而于宏扬佛法修菩萨道,则须以极大之勇猛行之。若于此起懒惰之意,生懈怠之想,其何能与诸佛三大阿僧祇劫修行之意相应乎?除懒惰与懈怠,为精进波罗密。忧恼、谓烦忧恼乱,离诸忧恼,为禅定波罗密。

 

“衣服、卧具、饮食、医药,而于其中无所希望,但一心念说法因缘,愿成佛道,令众亦尔,是则大利,安乐供养。

 

此颂自无希求、愿共成佛。衣服、卧具、饮食、医药,为四受用事。菩萨于此无所希求,惟念诸佛说法之因缘,以求自他共利,此即为真安乐、真供养也。诸佛说法因缘,即内自观证于实相,安住行处、亲近处,远离诸外恶缘,与随顺众生之机说法等是也。

 

癸二 颂得安乐果

 

“我灭度后,若有比丘能演说斯妙法华经,心无嫉恚、诸恼障碍,亦无忧愁及骂詈者,又无怖畏加刀杖等,亦无摈出,安住忍故。智者如是善修其心,能住安乐,如我上说。其人功德,千万亿劫,算数譬喻说不能尽。

 

心无嫉恚下二颂,颂比丘能离诸恶。谓心既无嫉恚诸恼障碍,心亦无忧愁,复不忧愁于人之骂詈,又无怖畏于加以刀杖等事,亦无怖畏于受人摈出也。

 

庚三 意离诸恶自利行

辛一 长行

壬一 修安乐行

癸一 离恶

 

“又、文殊师利!菩萨摩诃萨,于后末世法欲灭时,受持、读诵斯经典者,无怀嫉妒、谄、诳之心,亦勿轻骂学佛道者,求其长短。

 

以意离诸恶究竟,即为常乐我净,即为大般涅槃,故为自利之行。

 

此释离恶。一、离嫉妒,二、离谄曲,三、离诳诈,四、离求人长短。盖嫉妒、谄曲及诳诈,为意业烦恼之最猛利者,恒妨碍质直心之发达;而求人长短之意业,亦为恶身语业之先导。若隐存是意以对于受持是经者,则必妨害行者之精进与佛法之流通,不能利他而又害之,安能成自利之功德乎!故菩萨深戒之。

 

“若比丘、比丘尼、优婆塞、优婆夷──求声闻者,求辟支佛者,求菩萨道者,无得恼之令其疑悔──语其人言:‘汝等去道甚远,终不能得一切种智。所以者何?汝是放逸之人,于道懈怠故’。又亦不应戏论诸法,有所诤竞。

 

此复释离恶。一、不恼他,二、不戏论。比丘等四众之中,或求声闻,或求辟支佛,或求菩萨道。若对于其一种人,不知方便引导以会归于一乘,但轻率言其去佛智甚远终不能得,甚或责之为放逸懈怠,此于三乘人之进修毫无所益,徒足以恼乱其心志而已。又对于诸法,作无义理及无饶益之言者,皆为不应说而说,易启辩争,即为戏论。是均非誓持一乘妙法华经之菩萨所应出此。恼乱戏论,均属语业,然能谨之于意,则语恶不生。故曰:无得恼乱,不应戏论,盖望菩萨于意业中深戒之也。

 

癸二 修善

 

“当于一切众生起大悲想,于诸如来起慈父想,于诸菩萨起大师想,于十方诸大菩萨常应深心恭敬礼拜,于一切众生平等说法。以顺法故,不多不少,乃至深爱法者亦不为多说。

 

心佛众生三无差别,生佛本来同体,惟佛能证之,故有大悲心于佛之智海中任运流出。若菩萨始领一乘之境,尚未证于此境,故令于一切众生起同体大悲之想。如来能与众生以乐,如慈父之于子,故令于如来起慈父想。菩萨以般若行为主,般若行为学佛之师,故令于诸菩萨起大师想。以敬师故,遂于十方菩萨起身业之恭敬礼拜。以悲众生、复不戏论诸法故,遂于一切众生能为平等说法。是法平等本无高下,斯乃法性平等而说,故为顺法。若为爱法者多说,即为有爱憎心。既启论诤,亦违法性,故不应为深爱法者多说。

 

壬一 得安乐果

 

“文殊师利!是菩萨摩诃萨,于后末世法欲灭时,有成就是第三安乐行者,说是法时,无能恼乱,得好同学共读诵是经,亦得大众而来听受。听已能持,持已能诵,诵已能说,说已能书,若使人书,供养经卷,恭敬尊重赞叹”。

 

此释意离诸恶之果。菩萨既无嫉妒、谄、诳,亦不求人长短,复不恼乱他人,亦不戏论诸法,如是质直、慈悲,宜乎说是法时,听法者、同学者、亦不好为恼乱,而悉乐于受持也。

 

辛二 重颂

 

尔时、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:“若欲说是经,当舍嫉、恚、慢、谄、诳、邪伪心,常修质直行。不轻懱于人,亦不戏论法,不令他疑悔,云汝不得佛。

 

此二颂、颂离恶。质、谓质朴,直、谓直心。能质直,故远离诸恶。又不欲以此质直表示于人,故无轻懱他人之意。疑悔、即恼他之结果。行者闻言生恼之后,或疑所习之是非莫定,或竟悔其所习之已非也。

 

“是佛子说法,常柔和能忍,慈悲于一切,不生懈怠心。十方大菩萨,愍众故行道,滢生恭敬心,是则我大师。于诸佛世尊,生无上父想。破于憍慢心,说法无障碍。第三法如是,智者应守护,一心安乐行,无量众所敬。

 

前三颂、颂修善,末一颂、劝修。于不甚了解法义者,即不肯为说,是为憍慢,亦属有爱憎心,乖平等义,故于说法易启论诤,致生障碍。

 

庚四 心修诸善利他行

辛一 长行

壬一 修安乐行

癸一 教慈悲

 

“又、文殊师利!菩萨摩诃萨,于后末世法欲灭时,有持是法华经者,于在家、出家人中生大慈心,于非菩萨人中生大悲心。

 

无论为在家、出家之人,既持是经修大乘之行,必以能得大乘之果为乐;菩萨欲与以乐,故生大慈心。不修大乘行之众生,即为非菩萨人,不修大行以为因,即不能得大果以为乐,不能得乐即有一切苦;菩萨欲令离苦,故生大悲心。此慈悲心,全对众生而起,故曰利他行。

 

癸二 教作念

 

“应作是念:如是之人则为大失!如来方便随宜说法,不闻、不知、不觉。不问、不信、不解。

 

此教念惛迷。如来方便之教,原以随顺众生之机,乃众生以下劣之心,起限量之见,不悟方便,反生执著。故本为一乘之理,而闻如未闻,不能了知,不能觉证。既有所疑,复不能问,故疑未断而不信,以不信故不起修习,故不真了解,致永失于佛法,故所失甚大。以上均属惛迷之相。而此闻、知、觉、问、信、解之六事中,尤以真正信解为最难得。如纵论经典,高谈禅理,往往辩辞甚富,则不能谓为一无所解。然于行持,则于佛法或多未合。推其不能起行,仍由未能真信,是之谓解而不信。又若闻三宝之名,即发生赞叹、恭敬、礼拜等事,似不能谓为不信佛。然考其信佛之真际,或视同仙、鬼、神祇之类,则又尚未明了佛之义谛,是之谓信而不解。故信而能解,斯为正解;解而又信,斯为正信也。

 

“其人虽不问、不信、不解是经,我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时,随在何地,以神通力、智慧力,引之令得住是法中。

 

此教念化导。菩萨于此惛迷之人,仍本其大悲誓愿及神通智慧之力,终得引之令住是一乘之大法。

 

壬二 得安乐果

 

“文殊师利!是菩萨摩诃萨,于如来灭后,有成就此第四法者,说是法时无有过失,常为比丘、比丘尼、优婆塞、优婆夷、国王、王子、大臣、人民、婆罗门、居士等供养恭敬,尊重赞叹。虚空诸天,为听法故亦常随侍。若在聚落、城邑、空闲林中,有人来欲难问者,诸天昼夜常为法故而卫护之,能令听者皆得欢喜。

 

无有过失,谓菩萨慈悲,于一切众生护念化导,令得究竟住于佛法。如是功行,所有天、人、魔怨,无能得其过失,故为一切天人等众所共供养而护持也。

 

“所以者何?此经是一切过去、未来、现在诸佛神力所护故。

 

此释所由。三世诸佛皆共说是一乘妙法,故共呵护。

 

壬三 叹经胜妙

癸一 标胜妙

 

“文殊师利!是法华经,于无量国中,乃至名字不可得闻,何况得见、受持、读诵?

 

无量大千界中,多有不得闻是经名字者,显经不妄传,与非至其时不获听闻者为数至众。

 

癸二 喻胜妙

子一 明佛昔施权

 

“文殊师利!譬如强力转轮圣王,欲以威势降伏诸国,而诸小王不顺其命。时转轮王起种种兵而往讨伐,王见兵众战有功者,即大欢喜随功赏赐:或与田宅、聚落、城邑,或与衣服、严身之具,或与种种珍宝、金、银、琉璃、砗磲、玛瑙、珊瑚、琥珀、象、马、车乘、奴婢、人民,唯髻中明珠不以与之。所以者何?独王顶上有此一珠,若以与之,王诸眷属必大惊怪。文殊师利!如来亦复如是,以禅定、智慧力得法国土,王于三界。而诸魔王不肯顺伏,如来贤圣诸将与之共战,其有功者心亦欢喜。于四众中为说诸经,令其心悦,赐以禅定、解脱、无漏根、力诸法之财,又复赐与涅槃之城,言得灭度,引导其心令皆欢喜,而不为说是法华经。

 

强力转轮圣王,喻具大威德之如来。威势降伏诸国,即以禅定、智慧力之威势,降伏其心,而净本心之佛土。不顺命之主小王,喻果上之欲、色二界天魔。因中之无明、烦恼等魔,如识阴为五阴之魔王是也。起兵讨伐,喻修习佛法,对治魔恼。有功赏赐田宅等,喻佛为四众分别权说三乘,令各获功德之乐,及先证涅槃之果。髻中明珠不即与此有寻常之功者,喻此法华经为第一妙宝,三乘人根性未熟时,尚不能为之宣说也。珠在顶上,喻妙法无上。眷属惊怪,喻一乘妙法未经开显,若骤说之,一切世间诸天及人皆当惊疑也。田宅、聚落、象马等,俱见前解。

 

子二 明佛今显实

 

“文殊师利!如转轮王,见诸兵众有大功者,心甚欢喜,以此难信之珠──久在髻中,不妄与人而今与之。如来亦复如是,于三界中为大法王,以法教化一切众生,见贤圣军与五阴魔、烦恼魔、死魔共战,有大功勋,灭三毒,出三界,破魔网。尔时、如来亦大欢喜,此法华经能令众生至一切智,一切世间多怨难信,先所未说而今说之。文殊师利!此法华经,是诸如来第一之说,于诸说中最为甚深,末后赐与。如彼强力之王,久护明珠,今乃与之。文殊师利!此法华经,诸佛如来秘密之藏,于诸经中最在其上,长夜守护,不妄宣说。始于今日,乃与汝等而敷演之”。

 

兵众有大功,即贤圣军已伏诸魔,已灭三毒、出三界等是。难信之珠,即多怨难信之法华经。髻珠久秘今与,喻秘密法藏之法华经,向未宣说今乃敷演也。五阴魔、谓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识之魔,能覆障如来知见。烦恼魔、谓烦热恼害心性,使起种种变幻生死之法。如见烦恼、思烦恼、无明等烦恼是也。以此烦恼覆障,故一真法界悉变为五阴之相。实则无明一破,烦恼一空,则五阴原为法性也。由此五阴,发生诸有漏业,如善业、恶业、不动业等,因业招报,在六凡则有分段生死,在三乘则有变易生死,是为死魔。三毒、指贪、嗔、痴,亦指见、思、无明三者。因能灭毒,故出三界。故破上述诸魔之网,是谓有大功勋,以由此即能回小向大也。一切智、即佛智,非仅指根本智。多怨难信,以一切世间均堕魔网,故于是经不能起信,不信则疑,故多怨谤也。

 

辛二 重颂

壬一 颂安乐行

 

尔时、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:“常行忍辱,哀愍一切,乃能演说佛所赞经。后末世时,持此经者,于家、出家及非菩萨,应生慈悲。斯等不闻、不信是经,则为大失;我得佛道,以诸方便,为说此法,令住其中。

 

斯等不闻、言如斯等人,不闻是经也。

 

壬二 颂经胜妙

癸一 颂喻说

 

“譬如强力转轮之王,兵战有功,赏赐诸物:象马、车乘、严身之具,及诸田宅、聚落、城邑,或与衣服、种种珍宝、奴婢、财物,欢喜赐与。如有勇健能为难事,王解髻中明珠赐之。

 

此前三颂、颂喻昔权,后一颂、颂喻今实。能为难事,谓能为趋向大乘之难事也。

 

癸二 颂法合

 

“如来亦尔,为诸法王,忍辱大力、智慧宝藏、以大慈悲,如法化世。见一切人受诸苦恼,欲求解脱,与诸魔战,为是众生说种种法,以大方便说此诸经。

 

此三颂半、颂合昔权。

 

“既知众生得其力已,末后乃为说是法华,如王解髻明珠与之。此经为尊,众经中上,我常守护,不妄开示,今正是时,为汝等说。

 

此三颂、颂合今实。得力、谓众生闻法得证,根性已熟。

 

己三 结答

 

“我灭度后,求佛道者,欲得安隐演说是经,应当亲近如是四法。

 

此颂结成。欲得安隐,谓欲安隐于浊世之中为人说法。四法:即上身、语、意心等四行。

 

戊二 总明果安乐行相

己一 寤时果

 

“读是经者,常无忧恼,又无病痛,颜色鲜白。不生贫穷、卑贱、丑陋,众生乐见,如慕贤圣。天诸童子以为给使,刀杖不加,毒不能害。若人恶骂,口则闭塞。游行无畏,如师子王;智慧光明,如日之照。

 

一颂半、颂自体无恶,一颂、颂天人爱敬,一颂、颂外恶不侵,一颂、颂聪慧无畏。恶骂之口闭塞,显骂人者省悟退阻之状。

 

己二 梦时果

 

“若于梦中,但见妙事:见诸如来坐师子座,诸比丘众围绕说法。又见龙、神、阿修罗等,数如恒沙,恭敬合掌,自见其身而为说法。

 

此初一颂半、颂见佛,后一颂半、颂见自说法。妙事、谓胜妙之事。唐仰山禅师梦升兜率天,升弥勒第二座说法,此即梦中说法果相。盖至观行相应时,始有之也。

 

“又见诸佛身相金色,放无量光,照于一切,以梵音声演说诸法;佛为四众,说无上法。见身处中,合掌赞佛,闻法欢喜而为供养;得陀罗尼,证不退智。佛知其心,深入佛道,即为授记,成最正觉:‘汝善男子,当于来世得无量智,佛之大道;国土严净,广大无比;亦有四众合掌听法’。

 

此六颂半、颂见佛授记。得无量智佛之大道,谓得超过限量数量之佛智,以入无上菩提之道也。

 

“又见自身在山林中,修习善法,证诸实相。深入禅定,见十方佛,诸佛身金色,百福相庄严,闻法为人说,常有是好梦。

 

此二颂半、颂见身寂静,修行见佛。

 

“又梦作国王,舍宫殿、眷属,及上妙五欲,行诣于道场。在菩提树下,而处师子座,求道过七日,得诸佛之智。成无上道已,起而转法轮,为四众说法,经千万亿劫,说无漏妙法,度无量众生。后当入涅槃,如烟尽灯灭。

 

此四颂、颂梦中八相成道之相。烟尽灯灭、喻众生应度者度尽,而佛入于涅槃也。菩萨修行精进至相应时,一切果相均于梦中先时显现。是将来一切之果,已在今日之梦中;然则今日之果,亦曾在昔日之梦中;前日之果,更曾在昔日之昔日之梦中。是所有诸法果相,固无一不在众生之梦中也。更进言之,梦固为梦,而非梦者亦岂果为真实?未来之果固在梦中,过去之果又如烟尽灯灭,即亦与梦何异?而现在之刹那、刹那,复不可以一瞬住,然则所谓三世、十方诸法,又安往而非梦中也耶?

 

己三 结前果

 

“若后恶世中,说是第一法,是人得大利,如上诸功德”。

 

此颂结成。第一法、即妙法华经。大利、指寤时安乐、梦中安乐两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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